【公告】弘光科技大學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學生安心就學措施說明

弘光科技大學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學生安心就學措施說明

一、    依據109年1月27日教育部通報與109年2月3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大專校院管理計畫研商議會」之決議辦理。

二、    依本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安心就學處理原則」,由學校視個案情形,從寬適用彈性修業機制,協助學生安心就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持續延燒,為使本國學生、中港澳生及外籍生安心就學,避免因無法如期返校、隔離或確診而影響就讀權益,得提供彈性修業機制,即時提供協助。

三、      若符合相關情況,由業管單位或學生填寫「弘光科技大學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安心就學申請表」(如附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本校將依個案特殊性以專案處理後續相關作業,其各申請項目就學措施,如下表所示:

類別

安心就學措施

1.開學選課
  1. 選課皆以網路選課為主,第三次加退選時程為109.03.02~09;如學生遇有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需就醫、居家隔離或延遲來台就學者,均可利用上列時間辦理課程加(退)選。
  2. 若學生因防疫(自主管理)或治療需求,可由業管單位(如國際處)或學生提出申請,降低應修科目學分數,不受本校學則最低應修學分數限制。
2.註冊繳費
  1. 註冊繳費皆可使用ATM轉帳繳款、信用卡、超商或銀行臨櫃繳費,毋須到校辦理註冊繳費。
  2. 得申請延後註冊。
  3.  學生所修科目學分如未達每學期最低應修科目學分,則依所修學分數繳交學分費,毋須繳交全額學雜費。
3.修課方式
  1. 學生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需就醫、居家隔離或延遲來台就學者,可由業管單位(如國際處)或學生提出申請,以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或其他方式協助學生修讀課程。
  2. 學生若無法依正常時程實習,系(科、所、學位學程)將主動協助與協調,經系、學生、實習單位三方同意(在實習方式、成績處理、實習時數、實習時程或補實習時間等事項取得共識並符合政府及本校實習相關規定) ,得調整實施內容(含實習合約及個別計畫書)後實施。若原單位無法提供實習,系(科、所、學位學程)將協助安排轉介其他實習單位。
4.考試方式與成績處理

學生未能於規定時間參加期中或期末考試者,可由業管單位(如國際處)或學生提出申請,授課教師將依科目性質調整成績評定方式,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措施處理科目成績,補考成績按實際成績計算。

5.學生請假

學生得以各種通訊方式向本校教務處提出請假,並於日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補辦程序,或委託他人辦理相關作業。其請假節數,不受缺課扣考、勒令休學規定限制。

6.休退學及復學
  1. 學生得以各種通訊方式或委託他人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休學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 辦理休學之學生如已繳費,可全額退費。
  3. 本校教務處將審酌學生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取消學業成績不及格而退學之相關規定。
  4. 學生復學時,遇有原肄業系(科、所、學位學程)變更或停辦時,本校應輔導學生轉至適當系(科、所、學位學程)就讀,並對學生進行選課輔導。
  5. 學生修業期限屆滿仍無法修畢應修科目學分者,本校得以專案延長其修業期限。
7.畢業資格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畢業資格條件(如英文能力檢定、資訊能力檢定、證照考試等畢業門檻),可由業管單位(如國際處)或學生提出申請,本校教務處將依個案情況提供可行的替代方案不受畢業門檻限制。
8.資格權利保留 本校將依個案狀況,審核保留學生赴境外修讀雙聯學位、研修或交換之資格或參與職訓課程、建教或產學合作計畫等之資格。
9.學校相關輔導助機制 由諮商輔導中心、衛生保健組及教務處等相關業管單位瞭解學生身心狀況、課業學習、職涯輔導之實際需求,適時轉介相關單位,以提供所需資源,協助學生安心就學,並追蹤個案現況及後續修業情形,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保護個人資料。

四、      為提供學生協助,由教務處課務組(聯絡人:楊惟倫,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252,E-MAIL:wlyanghk@gmail.com )擔任本校聯絡統一窗口,總整同學詢問彈性修業機制相關事宜,並受理學生申辦安心就學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