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防疫物品提醒重要公告

防疫物品申請提醒重要公告

1、開學後請各單位加強環境清潔,並派員定期進行公共區域、電梯、各共用會議場所及公務車(總務處負責)、普通教室(勞作教育學務處負責)

    行政辦公室及專業教室(各行政單位及教學單位負責) 的門把、扶手、按鍵、櫃枱、桌椅….等進行重點位置擦拭。

2、若需漂白水清潔劑可向納管組登記領取(請稀釋後使用)

3若有任何問題,請來電至1750-1752。

謝謝!!

 

總務處納管組1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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