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借用須知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為防疫需要及避免群聚感染,請各需求單位借用場地人員落實以下相關工作事項。
一、室內集會活動場所應保持空氣流通。
二、進入集會場所前需進行額溫量測,如溫度超過37.5度或有發燒咳嗽等症狀,請使用單位通報衛保組並立即就醫,使用單位應準備酒精供手部消毒使用。
三、於會後借用單位需針對現場人群經常接觸之表面如桌椅、把手等設備,進行消毒。
四、借用場地之附件:
1. 學生活動及相關會議,需至課外活動指導組填寫,「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學生課外活動審核表」。
2. 行政及教學單位申請場地,需至事營組下載「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單位活動審核表」於填寫後,經單位一級主管簽核。
3. 以上活動審核表需以附件方式,上傳至場地借用系統後,由防疫審查小組進行審核活動之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