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依據:
一、教育部109年3月13日臺教文(三)字第1090038993號函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課堂群聚感染風險。
二、 因應疫情發展,依傳染病防治法及109年3月16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宣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停止師生出國作法。
三、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041277號函請大專校院避免教職員工生非必要或非急迫之出國。
說明:
請本校學生自109年3月18日起至本學期上課結束日止,應避免非必要或非急迫之出國,應先採取替代措施,於疫情管制期間過後再行前往;為降低課堂群聚感染風險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學生亦應避免出國,暫緩各類出國研習、交流活動及停止國外旅遊;並提醒自境外返國學生,於入境時應誠實申報其旅遊史,並主動告知學校,以利安排健康管理措施,如因隱匿而造成校園防疫破口,將依校內獎懲規定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