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於本(109)年3月24日修正發布(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本年3月24日衛授疾字第1090100665號函辦理。
二、 旨揭修正條文於第1款新增補償適用對象之但書規定:「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三、 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主 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於本(109)年3月24日修正發布(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本年3月24日衛授疾字第1090100665號函辦理。
二、 旨揭修正條文於第1款新增補償適用對象之但書規定:「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三、 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