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校園防疫

各位師長午安:

為降低社區感染風險,指揮中心業制定「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分階段鼓勵社會大眾保持社交禮貌或強制保持社交距離。指揮中心也特別說明,學校、辦公室等「特定人聚集場合」,保持室內通風、人與人之間適當距離,做好健康監測,可不強制配戴口罩。

所以學校雖有「特定人聚集場合」的彈性空間,但是有特定人、通風、距離等前提條件。而為降低學校感染與傳播的機會,校內師生活動仍應盡量拉開至規定的社交距離,若不能維持,即應配戴口罩。

而所謂遇有學校內的「特定人聚集場合」也要從嚴認定,須是參與師生有固定座位,並能保留出席記錄的場合,不過一旦須近距離接觸或交談,即應立即配戴口罩。

因此,請學校依下列原則辦理:

  1. 校內要嚴格執行社交距離規範,若不能維持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就全面配戴口罩。而實驗室、研討室因較密閉、近距離接觸,應要求配戴口罩。
  2. 嚴格執行師生健康監測,並積極進行衛教。除量測體溫,注意師生是否發燒情形之外,針對遇有呼吸道、失去嗅覺味覺等症狀,都立即請當事人先在家自主健康監測,並盡速就診及通報學校。
  3. 即日起到4月底前應升高校園消毒頻率,並注意維持良好通風,不管是購買器具或委託廠商,這部分後續都可以從部裡補助的防疫經費支應。同時也要盡量設法提高師生落實手部衛生、勤洗手頻率。
  4. 學校進行授課方式調整,依日前通報各校的注意事項,原則上由學校督導辦理,無須報部;若為無確診病例且超過三天以上的全校防疫演練,在對師生公布前請先通報本部謝麗君科長或高秋香專員,通報後即可實施。但學校仍應確實檢視防疫演練是否納入注意事項的辦理原則,尤其務必要落實監督學生自主健康管理,並避免旅遊聚會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