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教育部宣布自明日起至5/28全台各級學校停課之有關「防疫照顧假」事宜,請查照。

公 告

受文者:全校教職員工

主 旨:因應教育部宣布自明日起至5/28全台各級學校停課之有關「防疫照顧假」事宜,請查照。

說 明:

一、因國內本土疫情爆發,教育部宣布,自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且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也同時配合停課。

本校教職員工於5月19日至5月28日期間,得依實際需求申請「防疫照顧假」

二、有關申請「防疫照顧假」,說明如下:

(一)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12歲以下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期間不支薪)」

(二)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三)「防疫照顧假」不影響全勤,亦不列入教職員工年度考核之參考。

三、為維持業務正常運作,如單位同仁有申請「防疫照顧假」需求,請主管務必優先進行協商,並配置適當人力到勤,以利行政作業順利,期望本校與教職員工雙方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四、請假須依本校「教職員工請假規則」規定完成請假程序。

人事室敬啟

110/05/18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