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科技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課外活動防疫規範公告
1、依據111年5月3日教育部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訂定本校規範。
2、活動辦理:參加人員應落實採實聯制(造冊及簽到)、體溫量測、全程佩戴口罩及手部消毒,活動過程中避免飲食,如有飲食需求,應規劃用餐區並落實清消。各活動前應執行風險評估,如無法依前述規定規劃完善之防疫配套措施,建議取消或延後辦理。
3、活動場所:維持良好通風,活動前後進行消毒,活動中使用之設備器材,應避免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或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澈底清潔消毒。
4、餐飲規定:活動過程中避免飲食,若有用餐需求建議於活動後發放或用餐時使用隔板、梅花座或分時分流採固定座位飲食,保持社交距離,其餘時間請務必配戴口罩。
5、室內空間:以本校空間總容納人數降載至三分之二為原則(依座數或空間容留人數估算)
6、搭乘交通工具(如遊覽車):應依交通部「遊覽車客運業防疫管理措施」相關規定辦理。上車前應配合量測體溫及消毒手部,乘車期間全程配戴口罩並落實固定座位,遊覽車內禁止飲食,若因生理需求須喝水、服藥,應於食用完畢後儘速配戴口罩。
7、藝文性活動(如:音樂演奏、舞蹈、戲劇演出、拍攝活動、排練等)進行時應全程佩戴口罩。吹奏類演出者.如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結束後應立即佩戴。其餘演出者.如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三劑)接種或於表演前48小時實施快篩或PCR檢陰性正式演出時得不佩戴口罩。
8、活動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鼓勵完成COVID-19疫苗第三劑之接種。
9、舉辦運動賽事應事先造冊,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之參賽者得於比賽期間暫時脫下口罩,其他期間仍須全程佩戴口罩。
10、以上規範,後續將視疫情發展與政府相關防疫政策進行滾動修正。
學務處關心你11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