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公告】調整COVID-19防疫政策之「自主防疫」期間入校規定。

 

調整COVID-19防疫政策之「自主防疫」期間入校規定

 

 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9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3418號來函,因考量校園除上課班級屬高度密集場域之外,其餘校園空間尚可保持適當社交距離,為兼顧教職員工生到校辦理事務之需求,調整「自主防疫」期間規範如下:

  1. 「自主防疫」期間,非必要不得外出,若外出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才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外出時全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2. 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得入校處理事務,但不可入班上課。

 

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敬啟11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