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構)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請查照轉知。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傳  真: (02)2397-6946
承 辦 人: 劉怡君
聯絡電話: (02)7736-5939
受 文 者: 弘光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03月18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人事總處原函( 0041383A00_ATTCH1.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091292569_1_0041383A00_ATTCH1.pdf (ATTCH1)
旨: 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構)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請查照轉知。
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公立各級學校於旨述期間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旨揭規定辦理;私立學校部分,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秉權責比照建立相關規範。
正本: 部屬機關(構)與學校及其附設機構、各私立大專校院、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