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職員生好: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入校人員均需配戴識別證以供查驗,除現有教職員及學生已領有學校核發之識別證外,既有校內人員無識別證者申請作業流程如下:
(一)對象:既有人員無識別證者(如推廣教育專班、幼兒園(家長)、計畫專兼任助理(研發處)、跨校選課(教務處)、駐校廠商(事營組及衛保組)、學務處社團指導教師…等)。
(二)申請單位:由校內對應單位行政單位(一級單位)及教學單位(系所)負責事先統整名冊(附件一)經主管核章後、收齊「防疫健康聲明書TOCC評估表」(附件二),送安環室。
(三)識別證領取:申請單位送件申請後,經安環室覆核(1個工作日內),使得領取識別證。
(四)入校體溫記錄:人員入校後由申請單位負責管理人員記錄其體溫,體溫量測紀錄表(附件三)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