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公告】公告本校COVID-19確診個案之說明及因應措施。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專責小組 公告

主旨:公告本校COVID-19確診個案之說明及因應措施。
說明:
一、本校4月11日一名老師及4月12日一名學生確診,於接獲通報後立即召開防疫專責小組 會議,針對確診個案研擬防疫策略,並依據衛生局指示蒐集相關足跡,回報衛生機關進行疫調。

二、 依據教育部「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如附件一),採取以下措施:

(一) 通知足跡重疊及相關接觸人員暫勿進入校園,暫停實體課程3天,並配合自主健康管理,等候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師生其具感染風險等級(如附件二)及相關防疫措施。

(二) 若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需暫停實體課程學生提供安心就學方案;需暫停實體授課教師則依弘光科技大學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教師調整授課方式申請處理機制辦理。

(三) 全校教職員生若收到與確診者足跡重疊之簡訊通知,請依簡訊通知就近至社區快篩站或醫療院所進行快篩。

(四) 即日起請全體教職員生加強健康管理,若有出現發燒或疑似症狀,應戴上口罩前往就近社區快篩站或就醫由醫師評估是否需要採檢,並請通報衛生保健組(校內分機:1460-1463)或校安中心(24小時專線04-26338000)。

(五) 本校已完成確診足跡環境清消作業。

三、以上說明,敬請配合,並請勿恐慌。如有相關問題可致電衛保組詢問。

【附註:自主防疫類型說明】

※居家隔離:

隔離期間留在家中或隔離地以「1人1室」,不得隨意外出,也不得乘大眾運輸工具。有症狀不得自行就醫,應由當地衛生機關安排就醫。

※自主健康管理:

僅能從事固定且有限度之商務活動,禁止至人潮擁擠場所(如賣場、夜店、夜市、百貨 公司、餐館、觀光景點…等)記錄每日活動及接觸的人,不可接觸不特定人士,而且應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自我健康監測:

係指未收到衛生單位開單匡列,疫調後僅詢問關懷健康狀況之師生,例如:曾接觸被列管居家隔離之非確診者、曾與確診者公共場所活動史有暴露交集者。應全程戴口罩且早晚量測體溫,注意自身健康狀況。

弘光科技大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專責小組11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