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2月1日起放寬進入校園佩戴口罩防疫措施
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教育部及所屬機關主管場域之防疫措施亦配合進行調整,相關校園防疫措施變動如下:
- 進入校園,調整為於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維持應全程佩戴口罩。
- 如屬致詞、演講、講課、拍攝個人/團體照或進行運動、歌唱、音樂吹奏、合奏、舞蹈類之課程及教學活動等時,可以不戴口罩,但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