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第二學期開學防疫宣導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2月20日放寬室內戴口罩之規定,及教育部自3月6日起放寬各級學校校園室內戴口罩規定,相關校園防疫措施如下:
- 口罩佩戴規定:進入校園,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應全程佩戴口罩;自3月6日起放寬室內口罩佩戴限制,若有呼吸道症狀或於健康中心內仍須佩戴口罩。
- 快篩或PCR篩檢陽性:教職員生如「快篩或PCR篩檢陽性」,請立即至學校網頁之「新冠肺炎(COVID-19)防疫專區」掃描QR-code完成填寫「COVID-19確診自主回報疫調系統」表單。
- 確診者「5+N」規範:採居家隔離5日+自主健康管理N日,解隔後無症狀可入校上課。(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條件為快篩檢測陰性或期滿7天)。
- 確診者同住家人(含室友):密切接觸者均採「0+7自主防疫」,可入校上課,有症狀時需快篩並就醫在家休息。
- 若有疑似症狀(發燒、咳嗽、呼吸急促、味/嗅覺異常),請立即就醫、不進校園,在家休息。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11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