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公告】112年3月20日起防疫鬆綁新制–校園師生確診者「0+n」防疫規範。

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112年3月20日起篩檢陽性者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採自主健康管理之防疫政策,相關校園防疫措施如下:

1.學生

(1)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0日及次日起5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暫時不入校上課,並填報「COVID-19 確診自主回報疫調系統」(含上傳篩檢陽性證明,如照片),系統將通知授課教師於學生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協助學生學習(例如同步或非同步遠距教學)。

(2)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若第6天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應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並再次填報「COVID-19 確診自主回報疫調系統」(含上傳相關醫師證明),系統將通知授課教師於學生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協助學生學習(例如同步或非同步遠距教學)。

(3)符合上述情形並完成通報,自主建康管理期間列為病假,不影響學業成績評量。

(4)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填報「COVID-19確診自主回報疫調系統」或經請班導師(系助理)協助進行填報「COVID-19確診自主回報疫調系統」,系統將通知授課教師於學生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協助學生學習(例如同步或非同步遠距教學或調整/安排其他學習方式),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列為「防疫隔離假」,不列入缺席記錄及不影響學業評量成績)。

(5)篩檢陽性者如為校內住宿學生,建議0日及次日起5日內返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如欲留校者,由學校協助學生入住「照護宿舍」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2.教職員工

(1)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0日及次日起5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暫時不入校上班上課,並填報「COVID-19 確診自主回報疫調系統」(含上傳篩檢陽性證明,如照片)。可進行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免請假。老師請與授課班級學生說明授課方式及提供「因疫情教師調整授課方式申請表」至教務處課務組。

(2)篩檢陽性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持快篩陽性證明,可請防疫隔離假(0日及次日起5日內)。適用勞基法人員,因確診無法居家辦公者,可請特別休假(全薪)、病假(半薪)或事假(不支薪)。

(3)第6天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如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比照上述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規定請假。

(4)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填報「COVID-19確診自主回報疫調系統」,請「公假」,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不列入學年度教師考核之考量。